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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设备管理处是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和维护全校教学、科研、办公仪器设备和多媒体教室,同时承担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设备管理处的工作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学院 “教学型大学”的定位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实验室条件完全能满足教学需要,同时也为科研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

二、负责全校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仪器设备的购置、维护和固定资产及低值耐用品帐卡的管理,检查评估投资效益及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三、负责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行政办公设备招标采购的市场调研和商务谈判工作。

四、审批组织仪器设备的维修、调剂、报废、报损、报失工作;审核、组织实施实验室环境条件建设和改造计划。

五、组织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前论证、采购、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六、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查仪器设备建设方案,负责分配实验室建设费、仪器设备运行费和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费,并进行投资效益评估。

七、负责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检查督促实验室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八、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实验室人员的定编、定岗、技术业务考核、职称评聘、晋升工作,负责实验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报盘、报表工作。核实全校各门实验课程的开出数量、质量及实验材料的使用情况,为校内各单位提供计算机管理信息资料。

十、制定并监督实施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一、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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